
苗协通〔2012〕3号
关于成立砚山县苗族协会工会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苗协小组、县苗协会各部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协会的发展,协调各种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经过民主协商,并报经砚山县总工会批准,同意成立砚山县苗族协会工会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吴贵光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熊兰英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财务委员
杨正广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
熊金琼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
熊开兰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
杨 焕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
李仙丽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
熊光华 任砚山县苗族协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
特此通知
砚山县苗族协会
2012年7月21日
主题词: 成立工会 组织 通知
砚山县苗族协会 2012年7月21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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