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苗族协会是经县委宣传部和县民族宗教局批准,并于2008年7月18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砚山县苗族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以后,正式成立的。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群众团体组织。 目前,协会共有会员132人,其中,退休干部6人,基层一线干部5人,经济发展能人6人,其他均为在职干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协会第一届理事61名、常务理事38名、名誉会长1名、会长1名、副会长9名、秘书长1名(由副会长兼)和副秘书长7名,通过并决定聘请协会顾问14名。 协会内设机构为“四室两部”即办公室、财务室、经济社会发展室、苗学研究室、宣传文艺部、对外联络部 。协会下设12个活动小组即县城区活动小组、阿舍乡活动小组、平远镇活动小组、江那镇活动小组、稼依镇活动小组、维摩乡活动小组、盘龙乡活动小组、八嘎乡活动小组、者腊乡活动小组、蚌蛾乡活动小组、干河乡活动小组、阿猛镇活动小组 。 协会成立以后,明确了协会内设机构人员组成 ,任命了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活动小组组长、副组长,明确了协会领导班子分工和工作任务,使协会在工作上有领导管,有部门负责,有人抓落实。 协会成立3个月来,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和服务于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促进我县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协会章程的要求切实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协会已先后完成了《多彩砚山》、《苗岭春风》和《苗语版—预防艾滋病宣传片》等光碟的制作,并已发放给会员和苗族群众,开展了首期会员民族理论培训和苗文培训,建立了砚山苗族协会网站,协会各项工作初见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