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砚山县共有苗族人口5203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8%,占全州苗族人口(431744人)的12.1%,在全县少数民族人口中居第三位,分布在全县11个乡(镇)的299个自然村寨。全县参加工作的苗族干部职工为264人,占苗族人口的0.51%,其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134人,占工作人员的50.8%。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富民政策的指引下,由于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支持和帮助,砚山苗族群众同其他兄弟民族一样,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由于历史的、现实的诸多原因,苗族群众的经济文化仍然相对落后,与其他先进民族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成立砚山县苗族协会,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好苗族干部和苗族先进分子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和协助县、乡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在苗族地区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化科技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苗族群众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尽快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早日脱贫快致富奔小康,促进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与发达地区和先进民族的差距。成立并开展好协会活动,有利于会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团结和合作;有利于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责任感与使命感;有利于提高苗族干部的素质,做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更好地团结好、教育好广大苗族同胞树立起自尊、自信、自爱、自立、自强的民族精神,本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发展繁荣”的思想,倍加珍惜民族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好局面,善于学习和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和其他民族的好经验,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有利于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调动更多的积极因素,争取更多的力量关心、支持、帮助促进苗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和推进我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尽一分力量;有利于抢救、挖掘整理苗族民间文化(包括:砚山苗族史、苗族志),为弘扬和发展我国民族先进文化添墨加彩;有利于民间苗药的传承和服务大众健康作用的发挥等等。 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有包括苗族干部和苗族先进分子在内的全体苗族协会会员和广大苗族同胞的共同努力,砚山苗族群众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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